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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恒业动态

企业必读:2026新《仲裁法》五大修订亮点与关键应对策略

企业必读:2026新仲裁法五大修订亮点与关键应对策略

 

引言:

20259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定于20263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自1995年现行仲裁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大修,旨在构建更加现代化、国际化且高效便捷的仲裁制度,必将深刻影响企业未来的争议解决战略布局。作为一名专注商事争议解决十多年的专业律师,我认为,企业决策者与法务团队必须立即行动,深入理解新规则,方能把握先机。本文将提炼五大核心变化,并从对企业潜在影响的角度出发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

 

一、新法核心修订要点与对企业的潜在影响

(一)国际化与规则接轨

1.引入国际通行的"仲裁地"概念新法第81

机遇:
• 裁决"护照"化:明确"仲裁地"相当于给裁决赋予了"中国国籍",凭借《纽约公约》在海外执行时,身份清晰、阻力更小,极大增强了企业境外债权实现的确定性与安全性。
• 提升谈判筹码:在涉外合同谈判中,中方企业提议选择中国为仲裁地时更具说服力,不再因"境外执行难"而被外方质疑,增强合同谈判地位

挑战/应对:
• 合同条款需升级:必须在仲裁条款中明确书面约定"仲裁地:中国·[城市名]",仅约定仲裁机构而不约定仲裁地将无法享受此红利。

2.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设立业务机构新法第82

机遇:
• 选择多元化:企业可在境内即可享受到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如HKIAC)的服务,满足国际交易对手的偏好,无需必定奔赴境外,节省成本。
• 规则国际化:便于选择更国际化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处理复杂的跨境纠纷。
挑战/应对:
• 成本可能更高:需评估国际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做好预算管理。

3.有限度引入临时仲裁新法第82

机遇:
• 极致灵活与保密:程序完全定制化,无需管理费,处理特定高端、专业的涉外纠纷时效率更高、隐私性更强
挑战/应对:
• 高风险选择:强烈不建议无经验企业自行约定。若选择临时仲裁,必须在资深律师指导下,于合同中预设详尽无漏洞的程序规则(包括如何指定仲裁员、适用何种规则、仲裁地等),否则一旦出现程序僵局(如一方拒不指定仲裁员),将导致仲裁无法启动,维权失败。

 

(二)数字化与效率提升

1.明确在线仲裁的法律效力新法第11

机遇:
• 降本增效:节省差旅、场地费用,显著降低维权经济和时间成本,特别适用于小额、多频次纠纷的批量处理。
挑战/应对:
• 技术准备:企业需确保具备稳定的网络环境和支持在线庭审的设备与空间。
• 策略选择:对于案情复杂、证据繁多的案件,可考虑在条款中或个案中明确排除在线开庭,选择线下庭审以更好地展示证据和陈述观点。

2.将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新法第72条)

企业影响:
• 程序稳定性增强:裁决结果更快地尘埃落定,有利于争议关系的最终了结,避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 行权时限压力:若企业对裁决结果不满,寻求司法救济的准备时间被压缩一半,必须更迅速地做出决策并准备高质量的法律文书。

 

(三)司法支持与保障

1.新增仲裁前财产保全制度;并法院对仲裁前仲裁中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新法第39、79

机遇:
• 抢占先机: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资产时,无需等到仲裁立案,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成功保全的概率和速度大幅提升,为后续仲裁裁决的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 保全效率提升:法院“应当及时处理”成为法定义务,显著降低对方转移资产的风险,增强保全可靠性。
挑战/应对:
• 证据要求高:必须向法院提供情况紧急的初步证据和担保,对企业事前取证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应提前与律师制定应急预案。

2.新增仲裁前证据保全制度并法院对仲裁前仲裁中的证据保全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新法第58

机遇: 
• 破解取证难题:借助“仲裁庭+法院”联动机制,可强制调取第三方关键证据,扭转举证被动局面。
挑战/应对: 
• 专业要求高:需在律师指导下快速、准确地准备全套申请材料,以满足法院审查要求。

 

(四)程序公正与权力优化

1.优化仲裁员选任和信息披露制度新法第43、45

机遇:
• 提升公信力:更透明、公正的组庭程序,增强了企业对仲裁公平性的信任。
• 选择更具针对性:改进的首席仲裁员选定规则,有助于选出更契合案件专业领域的仲裁庭,提升裁决质量。

2.强化仲裁庭权力,可请求协助收集证据(新法第55条)

机遇:
• 破解取证难:在涉及第三方(如银行、政府部门、平台企业)持有关键证据时,可借助仲裁庭的公信力有效获取证据,弥补企业调查取证的局限性,更有利于查明事实、维护权益。

 

(五)制度包容与灵活性

1.拓宽涉外仲裁范围新法第78

机遇:
• 保护范围扩大:更多类型的涉外合作(如技术许可、数据跨境、知识产权、投资等)产生的纠纷均可约定在中国仲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网

2.承认默示仲裁协议的效力(新法第27条)

风险提示:
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一方在仲裁开庭时未对仲裁管辖权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接受了仲裁。这要求企业法务或外部律师在收到仲裁通知的第一时间就必须审查管辖权问题并决定是否抗辩,一旦错过(首次开庭前),将永久丧失抗辩权,只能被动应诉。

 

、新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施行,距今仅有不到一年半的准备期。面对上述新法带来的变化,建议企业未雨绸缪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1、全面审查现有合同

立即由法务或外部律师全面梳理所有重要合同(尤其是涉外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这是最紧迫和关键的一步。检查仲裁条款是否足够明确、具体,是否考虑了新法引入的“仲裁地”等新概念。

2、分类优化与升级合同条款

对于涉外业务合同:可根据业务类型和地域,评估是否选择仲裁地(如明确约定仲裁地为“中国北京/上海/深圳”)。例如,仲裁条款优化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中国·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涉及涉外海事、自贸区等特定业务时,可谨慎考虑并约定采用临时仲裁(若适用),但务必在律师指导下设计完善的程序规则。

对于其他业务合同:审视并明确对在线仲裁的约定(是接受还是明确排除)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设计或选用更精准、完善的仲裁条款,避免歧义。

3、更新争议解决预案

将新法提供的新工具(如仲裁前财产保全)纳入企业争议解决的应急预案中,确保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

4、加强内部培训与学习

组织相关业务和法务人员学习新法变化,了解新规则下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及应对能力

 

结语

此次《仲裁法》修订是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重大里程碑。对于企业而言,它既带来了更灵活、更高效的争议解决机遇,也伴随着需要精准把握新规则的挑战。充分理解新规则、提前评估潜在影响、适时调整合同条款和管理流程,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仲裁这一工具,高效化解商事纠纷,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郑惠珍律师